各班级:
根据上级文件及相关工作安排,结合我院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评审相关规定,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扎实推进资助育人及精准资助工作,现就我院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及社会助学金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
1.《陕西省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教〔2024〕135号)
2.《西安工程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西工程大校字〔2025〕28号)
二、奖助对象及标准
(一)资助对象
国家助学金及社会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不含退役士兵学生)。
把握重点,确保全覆盖。结合2025年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下发十四类(种类依据上级库及时调整)重点保障人群信息,对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城乡低保学生、低保边缘学生、特困救助学生、孤儿、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要重点予以保障,各学院可结合实际给予较高档次资助。对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优抚对象学生等予以关注,根据学生资助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及时纳入资助保障范围,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
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做到保障重点、确保全覆盖、统筹兼顾、无一遗漏,同时认定过程中应重点关注家庭突发困难、自然灾害等影响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1.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分两档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每生每学年4200元,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每生每学年3200元。
2.社会助学金
光玺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校甘肃籍一年级学生,每生每学年2000元。
三、资金及名额分配
2025年度学校分配给我院光玺助学金名额为1人。
四、评审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没有恶意拖欠学宿费等不诚信行为,道德品质良好;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本学年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生活俭朴;
7.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二)其他条件。
社会助学金评审的其他条件见(附件6)。
五、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二)班级民主评议。各班民主评议小组对申请助学金学生资格进行审核,并进行班级民主评议。
(三)年级推荐。各年级成立由辅导员为组长的年级推荐小组,推荐出本年级候选人。
(四)学院推荐。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年级推荐上报的候选人的基本条件、日常表现及家庭状况进行综合考察,在民主评议、年级推荐小组推荐的基础上,确定本学院助学金建议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
六、国家助学金发放及其他
(一)资金发放。学校评审工作结束后,将结果上报省教育厅,学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银行卡中,春季学期待省教育厅拨款到校后按月打入受助学生银行卡中。
(二)其他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申请国家助学金,若已获资助,将从发现起终止其当年受助资格,停发国家助学金: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处罚;
2.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处分或处理;
3.平时生活不节俭,有与其家庭经济状况明显不符的较高消费行为;
4.未按要求完成义务劳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5.休学、退学、转学学生。
七、评审要求
(一)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国家助学金评定是我校困难学生资助年度重点工作,资助资金量大、学生覆盖面广,全校师生关注度很高;各班级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坚持公开公正,细化工作流程,落实主体责任,对学生材料进行严格审核。
(二)加强过程管理。各班级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开展评审工作,严格把关,认真评审,切实做好评选工作,并做好书面评审记录。
(三)加强监督检查。评审工作学院自查方式进行。检查形式不限,内容包括:学生是否了解资助政策、评审条件、评审程序和要求;班级评定是否公平公正,并进行公示;要多渠道了解其家庭经济状况和受助情况,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获得资助;是否存在受助学生利用奖助学金请客吃饭等滥用资金情况;要确保资助资金真正用到困难学生身上,坚决杜绝不按规定标准评审、平均分配、轮流坐庄等现象的发生。助学金评定及发放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于违规现象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感恩诚信教育。各学院利用奖助学金评审、发放时机,通过举行发放仪式、倡导学生参与志愿服务、义务劳动、主题班会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做好感恩、诚信教育,发挥助学政策育人功效。
(五)有序推进,按时完成。各班级要严格遵循工作进度和安排,把握好时间节点和工作节奏,确保国家助学金和社会助学金评审工作顺利完成。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下午16点,报送内容包括为所有电子版材料,纸质版10月20日以后再另行通知。
评审材料报送
1.国家助学金
班级材料
(1)《2025-2026学年西安工程大学国家助学金获得学生名单汇总表(班级、全学年)》(附件1)纸质版和Excel格式电子版
(2)《国家助学金评选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附件4,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空白处须评议小组成员签字);
(3)《国家助学金评审推荐班会记录报告》(附件5,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个人材料
(1)《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学生申请表》,每名受助学生提交三份纸质版原件(除申请人签字及意见、日期手写以外,其他信息均打印,提交顺序与名单汇总表一致);
(2)《西安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与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放一起);
(3)国家助学金申请书一份,A4打印
附件:
1.2024-2025学年西安工程大学国家助学金获得学生名单汇总表(班级、全学年)
2.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3.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模板
4.国家助学金评选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
5.国家助学金评审推荐班会记录报告
6.2024-2025学年各类社会助学金评选条件
7.国家助学金参评学生申请书模板
8.完成义务劳动和社会公益活动个人承诺书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下午16点,报送内容包括为所有电子版材料,纸质版10月20日以后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盖老师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