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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工作

环化学院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14      浏览量:

各班级: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学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汇总工作的通知》及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相关规定,现就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依据

(一)《陕西省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教〔2024〕135号);

(二)《西安工程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工作管理办法》(西工程大校字〔2025〕28号)相关规定。

二、奖励资助对象及标准

(一)奖励资助对象。我校二年级及以上年级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以下简称“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认定为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奖励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三、名额分配

2024年度学校分配给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为31名。

(本学年转专业的学生在原学院参评

四、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不存在恶意拖欠学费住宿费等不诚信行为,道德品质良好;

(五)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学年度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须在专业前3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级为5B含5B以上

(六)积极进取,奋发向上;

已认定为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生活俭朴。

五、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二)班级民主评议。各班民主评议小组对申请学生资格进行审核,并进行班级民主评议。

(三)年级推荐。各年级成立由辅导员为组长的年级推荐小组,推荐出本年级候选人。

(四)学院推荐。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年级推荐上报的候选人的基本条件、日常表现及家庭状况进行综合考察,在民主评议、年级推荐小组推荐的基础上,确定本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

(二)班级民主评议。各班民主评议小组对申请助学金学生资格进行审核,并进行班级民主评议。

六、资金发放及其他

(一)资金发放。学校接到省教育厅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结果批复后,12月31日前学校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到获奖学生的银行卡中。

(二)其他情况本学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获奖学金学生,学校将分别给予通报、停发或收回国家励志奖学金,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处罚;

2.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处分或处理;

3.在网络发布或传播不当言论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4.平时生活不节俭,有与其家庭经济状况明显不符的较高消费行为;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国家励志奖学金是我校困难学生资助年度重点工作,奖励资金量大、学生覆盖面广,全校师生关注度很高,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做好工作宣传和学生引导等工作,要鼓励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参与评审。

(二)严格评审,确保公平。各班级要按照《西安工程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中有关规定,以及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学习成绩方面有关要求,严格把关,认真评审,切实做好评选工作。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社会专项奖学金,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工程大奖学金,但只享受荣誉,不发放奖金。

(三)加强教育感恩奉献将教育工作和评定工作相结合,通过认定评定工作,倡导学生参与志愿服务、义务劳动、主题班会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使学生自立自强、勤奋学习、励志成才、诚信做人。

(四)有序推进,按时完成。各学院要严格遵循工作进度和安排,把握好时间节点和工作节奏,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顺利完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下午16点,报送内容包括为所有电子版材料,纸质版10月20日以后再另行通知。


申请材料报送

班级材料:

1《2024-2025学年西安工程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班级)》一份(纸质版与电子版,电子版用Excel制作)。(附件1)

(2)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附件2,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空白处需全部评议小组成员签字)。

(3)环化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推荐班会记录报告(附件3)

个人材料:

(1)参评学生申请书(附件4,A4单面打印一份,申请人、申请时间手签);

(2)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5,打印一份,申请人、时间手签);

(3)完成义务劳动和社会公益活动个人承诺书(附件6,空格处手写);

(4)《西安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

各班级务必严格按照工作进度和安排,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下午16点,报送内容包括为所有电子版材料,纸质版10月20日以后再另行通知。

附件:1.2024-2025学年西安工程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班级)

2.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

3.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推荐班会记录报告

4.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书(模板)

5.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6.完成义务劳动和社会公益活动个人承诺书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