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财[2014]1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研究生奖助工作的通知》(陕教贷办〔2014〕27号),以及《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工程大研字[2013]4号)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2014年10月27日会议通过,现将我校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1、2012级、2013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均可参加本年国家奖学金的申请及评定;
2、定向(委培)研究生、档案未转至我校、具有工资性收入的研究生、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不具备评审资格(如:欠缴学校费用、受到纪律处分、课程不及格等)的研究生,均不参加本次评审;
3、在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内,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期间内原则上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二、奖励标准
当年奖励每生共计2万元。
三、名额分配
陕西省教育厅下达我校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共计42名,经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名额分配如下:
表1 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
序号
| 学院
| 2012级
| 2013级
| 总计
| 备注
|
1
| 纺织学院
| 5
| 2
| 7
| |
2
| 机电学院
| 5
| 2
| 7
| |
3
| 服装学院
| 3
| 2
| 5
| |
4
| 电信学院
| 5
| 2
| 7
| |
5
| 管理学院
| 2
| 1
| 3
| |
6
| 环化学院
| 4
| 2
| 6
| |
7
| 计算机学院
| 1
| 1
| 2
| |
8
| 理学院
| 1
| 1
| 2
| |
9
| 人文学院
| 1
| 0
| 1
| |
10
| 思政部
| 1
| 1
| 2
| |
合计
| 28
| 14
| 42
| |
说明:根据各单位2012级、2013级在学全日制研究生总数,综合考虑省级优势一级学科后确定各单位名额;各单位内部2012级与2013级按7:3分配。
四、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学期间未有任何违反校纪校规和法律的言行;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评: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6、指导教师对所指导研究生的奖学金参评资格具有一票否决权;
7、在具备基本条件前提下,在学期间原则上还须取得以下至少1项(含1项)重要学术成果:
(1)在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期刊上正式发表学术论文;
(2)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SSCI/ EI/CSSCI/ISTP收录;
(3)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宣读学术论文;
(4)获得国家专利授权;
(5)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
(6)在国际或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二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五、申请及评定原则
1、申请原则
自愿申请原则。
2、评审程序
(1)各单位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学院的评审工作;
(2)评审办法:量化排队,综合评定。
二年级研究生(本次系2013级)量化办法以当年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为主,参考科研成果排队评比;三年级研究生(本次系2012级)量化办法以当年研究生中期考核成绩为主,参考科研成果排队评比。
各单位在评比过程中,对学术型研究生,可侧重考察申报者的科研创新能力和体现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可侧重考察申报者的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
各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应安排所有申报者进行公开答辩,实行差额评选。
3、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本年度所有奖学金的参评参选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
六、材料报送要求
1、各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成名单(附件1),应于10月30日(星期四)报送研究生部;如本单位制定了具体实施评定办法,需报研究生部备案并在本单位范围内予以公示。
2、申请人需提交《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
所有成果以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内有效;论文以正式见刊为准(录用通知无效);检索以图书馆检索证明为准;专利以本人为第一人,或导师为第一人,本人为第二人为准;各类获奖以证书为准,且本人排名第一(或者导师第一,本人第二)。
3、各单位应及时将此通知传达到每位研究生,参评与否由本人自己决定,所产生的结果也由本人负责(逾期未申报将视为自动放弃)。研究生如果申请参评,需要本人导师同意。
4、各单位请于10月30日(星期四)前将本单位推荐名单及支撑材料、评选程序情况备案表(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会决议表(附件4)、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5)等报研究生部(具体表格请网上下载)。推荐名单需在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内容需包括评审结果,以及拟推荐人的有关科研成果、发表论文清单等评审依据,以便公众监督。
七、其它事项
1、获奖人员经公示,无争议后,经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组织统一填写上级制定的制式审批表格,并报教育厅审批。
2、未尽事宜请咨询研究生部。
3、有关电子表格可登录研究生部网站下载。
联系电话:82330367
办公地点:金花校区教学主楼1-1008室
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成
附件2: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3: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程序情况备案表
附件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会决议表
附件5: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部
2014年10月28日
附件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成名单
学院(部)公章: 负责人:
学院(部)
| |
主任委员
| | 联系电话
| |
委员
| |
|
|
导师代表:
|
研究生代表:
|
|
|
秘书
| | 联系电话
| |
备注
| 是否制定本单位评审细则?□是 □否
|
评审通知、评审办法是否公示?□是 □否
|
说明:如制定本单位评审细则,需提交有关文件。
附件2:
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姓名
| | 学号
| | 学院
| |
专业
| | 电话
| |
申报奖学金类别
| 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
综合测评
| 共 人,本人排第 名,成绩:
|
个人申请
| 个人签名:
2014年10月 日
|
导师意见
| 导师签名:
2014年10月 日
|
附件目录
| |
说明:本表申请人填写,不足可附页,正反面打印;请详细列表本人科技成果、科技竞赛获奖和社会活动及各类评优获奖情况;团队参加的需要标明人数、排名;
附件3:
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程序情况备案表
发布通知
| 发布时间
| ×年×月×日×时
| 发布人
| |
发布形式
| | 要求, :学院网址和公告栏等
|
学生申请
| 截止时间
| ×年×月×日×时
|
学院(部)审核
| 初审会议前,是否对参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
| 是 □ 否 □
|
通过初审的学生是否全部符合参评的基本条件
| 是 □ 否 □
|
初审会议前,学生事迹是否提前面向全体同学公布
| 是 □ 否 □
| 公布形式
| |
学院(部)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初审会议
| 会议时间
| ×年×月×日×时至×时
|
会议地点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及职务
| 主持人:
×××(姓名) ××××(职务)
成员: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
|
结果是否经由学院(部)评奖委员会讨论最终确定
| 是 □ 否 □
|
初审审会议会议纪要是否有专人记录
| 是 □ 否 □
| 会议纪要记录人及联系电话
| ×××(姓名)
××××(联系电话)
|
评审结果公示
| 公示时间
| ×年×月×日-×年×月×日(共5日)
|
公示地点
| | 要求:学院(部)网址和公告栏
|
公示情况
| 公示×××
|
学院(部)初审经办人(必须手签): 联系电话: 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主任(必须手签):
附件4:
各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会决议表
学院(部)公章:
学院(部)公章:学院
| |
下达名额
| | 申请人数
| | 推荐人数
| |
主任委员
| | 联系电话
| |
| 决议:经本人申请、导师推荐,共 人申请参评20 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经我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年 月 日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推荐以下人员为20 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
1、学号: 姓名: 2、学号: 姓名:
|
3、学号: 姓名: 4、学号: 姓名:
|
5、学号: 姓名: 6、学号: 姓名:
|
7、学号: 姓名: 8、学号: 姓名:
|
会议时间
| | 会议地点
| |
参会人
签名
| |
|
记录人
| | 联系电话
| |
备注
| 评审结果是否公示?□是 □否 公示方式:
|
附件5:
2014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报送单位(公章): &nb, sp; &nbs, p; 负责人(签名):
序号
| 学生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公民身份证号
| 培养单位
| 基层单位
| 专业
| 学号
| 入学年月
|
| | | | | 西安工程大学
| | | | 201 年9月
|
| | | | | 西安工程大学
| | | | |
| | | | | 西安工程大学
| | | | |
| | | | | 西安工程大学
| | | | |
| | | | | 西安工程大学
| | | | |
| | | | | 西安工程大学
| | | | |
| | | | | 西安工程大学
| | | | |
| | | | | 西安工程大学
| | | | |
| | | | | 西安工程大学
| | | | |
| | | | | 西安工程大学
| | | | |
| | | | | 西安工程大学
| | | | |
经办人:
| | 联系电话:
|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