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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告

环化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及社会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6      浏览量:

各班级: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和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规定,结合我校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评审相关规定,为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扎实推进资助育人及精准资助工作,现就我校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及社会助学金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

(一)《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

(二)《关于分类优化调整完善学生资助政策推动教育脱贫攻坚精准资助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陕教工〔2021〕156号);

(三)《西安工程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西工程大校字〔2019〕64号);

(四)学校各类社会助学金协议相关规定。

二、奖助对象及标准

(一)资助对象。国家助学金及社会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不含退役士兵学生)。

把握重点,确保全覆盖。结合2024年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下发十二类重点保障人群信息,对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受灾情影响严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要重点予以保障,各学院可结合实际给予较高档次资助。对防止返贫动态监测中“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学生、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家庭的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等予以关注,根据学生资助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及时纳入资助保障范围,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

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做到突出重点、确保全覆盖、统筹兼顾、无一遗漏,同时认定过程中应重点关注家庭突发困难、自然灾害等影响,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1.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分两档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每生每学年4200元,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每生每学年3200元

2.社会助学金

光玺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校甘肃籍一年级学生,每生每学年2000 元

三、资金及名额分配

2024年度学校分配给我院光玺助学金名额为1人。

四、评审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没有恶意拖欠学费住宿费等不诚信行为,道德品质良好;

5.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6.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7.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其他条件。社会助学金评审的其他条件见(附件7)。

五、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二)班级民主评议。各班民主评议小组对申请助学金学生资格进行审核,并进行班级民主评议。

(三)年级推荐。各年级成立由辅导员为组长的年级推荐小组,推荐出本年级候选人。

(四)学院推荐。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年级推荐上报的候选人的基本条件、日常表现及家庭状况进行综合考察,在民主评议、年级推荐小组推荐的基础上,确定本学院助学金建议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

七、国家助学金发放及其他

(一)资金发放。学校评审工作结束后,将结果上报省教育厅,学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银行卡中,春季学期待省教育厅拨款到校后按月打入受助学生银行卡中。

(二)其它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申请国家助学金,若已获资助,将从发现起终止其当年受助资格,停发国家助学金: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处罚;

2.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处分或处理;

3.未按要求完成义务劳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4.平时生活不节俭,有与其家庭经济状况明显不符的较高消费行为;

5.休学、退学、转学学生。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引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做好工作宣传和学生引导等工作,同时要“以评促学”,通过挖掘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努力奋斗的典型事迹,积极营造良好的校风学风。

(二)严格评审,确保公平。各班级要按照《西安工程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中有关规定,以及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学习成绩方面有关要求,严格把关,认真评审,切实做好评选工作。本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社会助学金,各类社会助学金之间不兼得。

评审材料报送

1.国家助学金

班级材料

(1)《2024-2025学年西安工程大学国家助学金获得学生名单汇总表(班级、全学年)》(附件1)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2)《国家助学金评选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附件4,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空白处须评议小组成员签字);

(3)《国家助学金评审推荐班会记录报告》(附件5,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个人材料

(1)《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学生申请表》(附件2)每名受助学生提交三份纸质版原件(除申请人签字及意见、日期手写以外,其他信息均打印);请参考附件3要求填写

(2)完成义务劳动和社会公益活动个人承诺书(附件6,打印出来手写)

(3)A4打印申请书一份

附件:

1.2024-2025学年西安工程大学国家助学金获得学生名单汇总表(班级、全学年)

2.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学生申请表

3.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填写要求

4.国家助学金评选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

5.国家助学金评审推荐班会记录报告

6.完成义务劳动和社会公益活动个人承诺书

7.2024-2025学年各类社会助学金评选条件

8.国家助学金参评学生申请书模板

各班级务必严格按照工作进度和安排,11月10日19点前报送以上材料。将纸质版交至环化楼235办公室,联系人:盖潇宇,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396402930@qq.com,逾期未报送者视为放弃。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