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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工作

环化学院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6      浏览量:

班级

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和《西安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规定》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对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认定工作的原则:

“自愿申请、客观公正、统一规范、公开透明”,坚持实事求是,确保精准识别,维护学生自尊,保护学生隐私,实行学生民主评议和学院指导认定相结合的原则。

二、认定依据

《西安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西工程大校字〔2019〕64号)。

三、认定对象及认定等级

(一)认定对象。2024-2025学年我校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本科在校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本人及其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

(二)认定等级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程度,设置特别困难和一般困难两级。

特别困难,主要指学生及其家庭没有能力提供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

一般困难,主要指学生及其家庭能提供在校期间部分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其余部分需要依靠国家资助政策补充。

四、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为全面精准掌握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我院2021级、2022级、2023级、2024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需参加本次困难学生认定,未参加困难认定的学生,原则上不能参评各类助困性质的奖助学金或享受特殊困难补助。

年级(或专业)成立由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年级(或专业)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应具有广泛代表性,学生人数应不少于年级(或专业)总人数的10%(或不多于50人)。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成员名单应在本年级(或专业)范围内公示。

班级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班干部、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负责班级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根据班级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学生代表人数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3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

时间

工作安排

9月26日

学院下发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9月26日-

9月30日

1.本人自愿如实填写《西安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提出认定申请。

2.班级民主评议。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结合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下发的11类人群相关信息,学生提交的认定佐证材料等,依据《西安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进行综合评议,形成初评结果,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认定结果,并报年级(或专业)认定评议小组复评,评议过程中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

3.各年级(或专业)认定评议小组结合学生日常表现,班级民主评议,确定本年级(或专业)各等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并报学院认定工作组复审。

10月7日-10月11日

1.学院认定工作组初步确定学院各等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把结果以适当形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或隐私,只公示姓名、学号、年级班级和等级,公示期结束应第一时间撤掉公示信息。

2.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处)复核。

10月12日-10月18日

1.学生工作部(处)复审认定学生名单、等级和相关材料。

2.召开部务会审议认定名单后,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最终确定全校各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3.建档备案。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库,并按要求及时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认定结果作为确定各类资助对象的依据。

10月21日左右

上报省教育厅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切实保证国家和学校制定的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的关键,是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开展的基础,是合理分配各类资助资源的前提。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建档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坚持“自愿申请、客观公正、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安排专人负责认定工作,务必通过主题班会、新媒体平台等途径向学生做好政策宣讲,抓好落实,确保每个学生都能知晓政策内容及认定工作流程,同时要“以评促学”,通过挖掘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努力奋斗的典型事迹,积极营造良好的校风学风。

(二)精准解读,科学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应认真学习《西安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和上级部门政策文件,精准把握政策,参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主题班会建议提纲》(附件2)开好主题班会,按照有关要求科学开展认定工作。做好学生诚信教育工作,教育学生诚实守信,如实填报家庭各项信息,提供个人相关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同时,一定要深入学生,谈心谈话、掌握学生日常消费行为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突发情况,进一步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严格把握违反校纪校规、过度消费或其他不符合认定要求的情况,切实做到认定结果符合学生困难客观事实,贫困等级认定符合政策要求,确保认定公正、透明、规范、精准。

把握重点,确保全覆盖。结合2024年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下发十二类重点保障人群信息,对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受灾情影响严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要重点予以保障,各学院可结合实际给予较高等级认定。对防止返贫动态监测中“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学生、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家庭的学生予以关注。对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等,结合实际落实政策。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做到突出重点、确保全覆盖、统筹兼顾、无一遗漏,同时认定过程中应重点关注家庭突发困难、自然灾害等影响,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部分学生由于困难原因涉及家庭或本人隐私,要保护学生的隐私,维护学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

(四)依据政策,动态调整。各班级要设法掌握老生的家庭经济变化情况,依据上级政策,及时动态调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确保“因需而助、应助尽助”如有特殊情形,应及时向学院反映。

(五)加强监督,平稳认定。各班级在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期间务必做好舆情预防、监控和处理工作。针对学生的反馈意见和合理诉求,及时向辅导员反馈避免一切不良网络舆情事件发生

()加强教育,完善管理。各班级要通过广泛宣传国家和学校的资助政策,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消除后顾之忧、安心求学。要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树立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观念,积极参加义工岗及其他劳动教育活动,传递爱心、回报社会。要做好认定和资助管理,对于不诚信现象应坚决抵制,学校将不定期通过家访、个别访谈、大数据分析、信函索证等方式对被认定对象进行跟踪和抽查,如发现学生弄虚作假,不如实申报、填写家庭经济情况,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该生本学年认定及评奖评优受助资格。情节严重的,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并在其档案中记载不诚信记录。

**注意事项:

表格中涉及日期的都不填!!!

(1)申请人要如实填写《西安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附件1,一定参照附件1模板填写,A4双面打印内容统一手写)

(2)学生手写申请书。(用A4纸手写,如实描述家庭经济情况)

(3)2024级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及其他年级新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提交相关佐证材料。(2021级-2024级在中央下发11类(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发放名单中的学生除外)。

材料报送要求

1.班级所认定的学生的相关个人材料:

(1)附件1:西安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

(2)附件3:西安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综合评价表;

(3)手写申请书

(4)相关佐证材料

提醒:个人的所有材料放在一起,顺序按照附件4的总名单排序

2.班级汇总材料(仅附件4需要电子版和纸质版,其余材料只纸质版电子版班级留存

(1)附件4:西安工程大学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2)附件5: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认定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

(3)附件6: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会记录报告

附件:

附件1:西安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

附件2: 西安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综合评价量化表

附件3:西安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综合评价表

附件4:西安工程大学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附件5:西安工程大学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会记录报告

附件6:西安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