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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工作

关于2023-2024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9-04      浏览量:

学院各年级、各班级:

根据《西安工程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西工程大校字〔2021〕14号)及《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暂行)》,经过学生个人自评、班级测评、年级审核等环节,现将各年级评议结果公示给大家。

本次公示期为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6日,共计三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该项工作各环节如存在任何疑议,请亲自或实名向学院反映。所反映内容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029-81369536

联系地址:临潼校区环化楼235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