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4〕2号)、《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要求如下:
一、复试录取领导小组组成
根据《西安工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经学院研究决定,成立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公布如下:
组 长:胡西民武占省
副组长:武峥
成 员:常薇、李茹、刘斌、王晓军
联系人:马佳宜
二、复试形式
2024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方式原则上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网络远程复试中原笔试环节(包括英语听力测试和专业课测试)改为口试,以考生随机抽题现场回答的方式进行考核。
1.复试平台
本次复试平台采用“腾讯会议”,考生必须提前下载并完成注册,特别需要注意是需要注册两个腾讯会议账号,一个供笔记本电脑登陆使用,另外一个供智能手机登陆使用。具体会议号、密码等信息待会议启用时通知,请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关环境。
2.备用复试平台
本次复试备用平台采用“钉钉”平台。具体会议号、密码等信息待会议启用时通知,请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关环境。
三、复试工作程序和安排(包括复试流程和相应时间节点)
1.复试资格审查
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提交审核材料,将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或图片)打包以RAR或ZIP格式格式(压缩包命名格式:六位拟调剂学科代码(学硕/专硕)-专业-姓名-应届生/往届)发送至指定邮箱,具体材料如下:(前四条必须提供、后三条选择性提供)。
环境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发送至邮箱1603071141@qq.com;
材料与化工、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工艺和应用化学):发送至邮箱3608913820@qq.com;
材料与化工、化学工程与技术(生物化工):发送至邮箱:954061372@qq.com。
(1)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所有考生提供);
(2)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所有考生提供);
(3)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提供);
(5)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提交);
(6)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7)考生还可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未在学院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提交审核材料或复试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参加复试。
2.考生复试要求:
(1)设备:考生需要提前准备好电脑或手机两台电子设备,包括手机支架等,其中一台设备(第一机位)从正面拍摄,放置在距离本人30 cm左右处,另一台设备(第二机位)从考生侧后方45°距离本人30 cm左右处拍摄,确保第一机位和第二机位分别从考生面前和身后完整拍摄到考生全身、复试组能够从第二机位清晰看到第一机位屏幕。
考生应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须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考试进行中须关闭移动设备录屏、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正常复试的应用程序,并提前做好休眠时间、拒接电话和语音通话等设置,考试过程中不得接打电话,不得转换考试界面,视频监控设备不得中断。请考生提前按报考学院要求做好准备,并在提前开展的系统调试过程中配合测试。如有困难,及时向学院反映,做好沟通。
(2)复试环境和材料:考生应当选择独立、可封闭的空间,确保安静整洁,复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考试独立空间。复试桌面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不得放置与考试相关的任何材料,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每一位考生全程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随时备查。
(3)考生通过人脸识别、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进入候考区,并配合侯考官进一步对面试系统进行调试。如果考生未通过人脸识别,进入候考区后应第一时间联系侯考官进行身份验证,未通过人脸识别或未经侯考官核验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3.复试调剂专业均有调剂指标,具体专业与研究方向如下:
学科门类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复试科目 |
08工学(学术学位) |
081700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01化学工艺 03应用化学 |
957化工原理 |
02生物化工 |
949微生物学 |
083000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01环境污染控制理论与技术 02环境污染物迁移理论与技术 |
921水污染控制工程 |
08专业学位 |
085600 |
材料与化工(085216原化学工程) |
01化学工艺 03应用化学 |
957化工原理 |
02生物化工 |
949微生物学 |
085701 |
环境工程 |
01水污染控制工程 02大气污染控制工程 03固体废弃物处理与处置 |
921水污染控制工程 960大气污染控制工程 961固体废弃物处理与处置 |
07理学(学术学位) |
077600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01环境污染物迁移理论与技术 |
950环境生态学 |
4.复试时间
我院拟定近期对符合调剂复试条件的考生进行复试。复试分组、时间与考场安排,以学院后续通知为准。
5.复试内容:
复试由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专业知识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三部分组成。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20分、专业知识能力考核40分、综合素质能力考核40分。
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主要考核外语听说能力,特别是专业外语的应用能力。
专业知识能力考核内容与学校《202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考核内容一致。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试题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加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四、调剂工作
1、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应在同一学科门类(专业代码前两位一致)或同一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专业代码前四位一致)。具体以研招网设置为准。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2、对统考科目的要求
(1)政治科目要求
政治(科目代码101)统考科目必须相同,未考政治科目考生不得申请调入考政治的专业。
(2)英语科目要求
考英语(一)考生可申请调入考英语(二)专业,反之不行。
(3)数学科目要求
①考数学(一)考生可申请调入考数学(二)、数学(三)、自命题数学专业,反之不行。
②考数学(二)考生可申请调入考数学(三)、自命题数学专业,反之不行。
③考数学(三)考生可申请调入自命题数学专业,反之不行。
④考自命题数学考生可申请调入考自命题数学专业,反之不行。
3、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4、所有调剂考生必须按规定参加我校复试,否则调剂录取无效。
五、录取工作
1、录取总成绩的计算办法为: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60%+复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40%。总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任意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录取工作应本着考生自愿申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学院按照学校分配的招生计划、学院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结果必须经研究生院审核后统一对外公布。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六、监督与管理
复试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在校纪委监察处及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的监督下,学院党委负责安排专人全面监督本学院复试工作,负责对相关举报的受理和对发现问题的查处及移交工作。学院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对本学院的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有关疑问做出必要的解释。